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3号令的实施,吴江协管人员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连日来,吴江协管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重点对餐饮企业,熟食(卤菜)加工单位进行专项巡检。巡检中,着重宣传《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同时要求严禁使用大包装食盐,应当使用小包装食盐,且一定要从有资质的单位购进食盐,并对每一户发放一份食盐质量安全公告,从而进一步约束、规范用盐。(吴江盐政协管 张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