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食盐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苏州市局、下辖各市(区)盐务局分管局长、盐政部门负责人、稽查大队队长及苏州分公司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苏州市局盐政处副处长沈永金传达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食盐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随后,市局副局长李克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他要求各地严格查处质量不合格食盐,要会同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内在质量不合格食盐的处理力度,杜绝不合格食盐进入市场;切实规范食盐标识标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食盐产品标识标注不合格、食盐虚假夸大宣传、违规经营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
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峰详细解读了《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法规及GB7718、GB28050等标准要求,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需重点检查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使用规范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盐政处 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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