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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7年4月5日  共浏览3618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太仓市盐务局会同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按市局《关于开展KA卖场、BC类超市、批发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市人民食盐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即按乡镇对上述经营场所进行认真排查,期间也与市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未能查获有效线索。随后我局积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同时梳理全市餐饮企业名单,从终端入手,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近日,在对浮桥中小企业园内新德快餐服务部检查时,在其调料仓库内发现生产日期为201610月份的400g海藻盐10包,盐袋外包装油污严重,按其日配送约3000份盒饭的使用量,怎么会有油污呢?且日期较远?遂对其厨房进行检查,储盐罐较大,取样经碘剂测试,不含碘,可以确定盐罐内使用的盐产品绝对不是仓库内发现的海藻盐,执法人员当即分头开始查找,最终在日用品仓库内查获大包装“瑞江牌”高级精制盐(标准号:GB/T5462-2015)工业盐,共计9包,其中一包已拆封用了半包,由于其使用的盐产品危害较大,数量较多,执法人员将此情况向分管领导反映,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会同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对此展开调查,同时太仓电视台介入报道,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太仓市盐务局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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