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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7年2月24日  共浏览4160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常熟市盐务局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查



2017217上午,常熟市局盐政人员在章炳保书记带领下,来到位于常熟市华东食品城附近的某大型民营炒货厂,实地调查。

章书记先向厂方负责人出示了证件后,就厂方的一份出库单作了详细询问。16日,常熟局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支塘镇辖区内的任阳镇一商店,销售湖南湘澧盐化厂的“雪天”400装绿色加碘精制盐,因其不符合两部委的盐改要求,已予以行政处罚,在销售方出示了该炒货厂的送货单后,特来该厂检查。黄厂长为此盐政人员就出库单一事作了讲述:在春节前夕,曾为该厂销售产品的陈文杰向厂方租用仓库,说是要为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作食盐销售员并向炒货厂出示了湖南湘澧盐化厂的复印件(盖章)、食盐批发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等以及陈文杰与盐化厂的劳动协议,陈文杰在前几日,私下将部分食盐样品销售到任阳这家涉案商店而使用的送货单就是这家炒货厂的。对此,章书记向黄厂长阐述了当前盐业市场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及省级批发企业,依据工信部、发改委2016年“585”“211”文件精神,必须在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精神方可进入市场的准入机制,不符合规定的将责令整改、退回。黄厂长感谢常熟市局亲临现场来作行政指导工作和及时介入,为企业信誉度维护所做的工作。黄厂长表示,日后对企业加强监管(送货单等相关票据的出具),将继续保持与常熟盐务局的联系,对湖南湘澧盐化厂的食盐即将入库一事,作为一个相关人遵循两部委的精神,严格把关,在湘澧盐化厂手续未全,销售食盐的方式不明朗前,推迟仓库的出租,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常熟市盐务管理局  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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