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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5年7月15日  共浏览16449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687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

2011-09-15 发布2012-03-15 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强化碘的食用盐。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食用盐

用于食用的晶体氯化钠。

2.2 食用盐中碘强化剂

在食用盐中加入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 )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应主要使用碘酸钾。

3 食用盐中的碘含量

1          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 mg/kg ~30mg/kg

2          食用盐碘含量的允许波动范围为3.1 中规定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30%

3          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3.1 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 按照表1 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1食用盐碘含量

序号

所选择的加碘水平mg/kg

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mg/kg

1

20

14 ~26

2

25

18~33

3

3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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