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苏州市盐务局在对苏州市职业卫生学校食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使用非碘盐加工食品。通过询问,该食堂使用“咸鲜素”作为食品加工调味料,该调味料是从苏州市一品鲜调味品厂购得的。执法人员随即对苏州市一品鲜调味品厂所生产的“咸鲜素”进行调查,发现该厂生产的“咸鲜素”是用散装非碘盐和其他少量调味料混合而成,其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立案后,我局按照国家盐业法规对这两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