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7-8月,苏州市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餐饮行业食用盐专项检查,对全市宾馆饭店、集伙食堂和食品(卤菜、熟食等)加工单位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
7-8月,市局盐政处执法人员不惧40度高温,头顶烈日、兵分两组,对市区125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食用盐安全专项检查,在其中25家餐饮单位发现违规使用食盐,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时间跨度长、区域涉及广、检查单位多,持续高温更是给执法工作徒增了很多困难。但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餐饮单位在食盐使用方面的法律意识,促进了规范用盐行为,苏州市局将继续加大食盐监管力度,保障苏州市区食盐市场的持续稳定。(盐政处 周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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