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傍晚,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批来自上海的食盐投放到位于招商城附近的元和路荣盛粮油商行销售,请盐务局来鉴定。
常熟市盐务局食盐安全小组立刻分析案情并迅速组队奔赴案发地。在荣盛商行副食品批发部内查获10箱标有“中盐精制盐”(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产)(规格500克*40包)。经询问,在1月3、4号时,我市莫城正大副食品业主孙某某在原常熟盐业公司被辞退的王某某唆使下,到该店推销上海小包装食盐,说现在盐业放开了,他这里可以能提供低价上海食盐,手续全,利润高。当时该店主表示怀疑,孙某某说你可以先试经销,数量少一点没关系,货到款付。到9号时,孙某某便委派送货工将十箱上海产小包装食盐送到案发店内并把上海市盐业公司的证照复印件及“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商品运输单”附上,送货单写有“500克精制盐,规格1*40”、单位“件”、数量“10”、价格“43”、建议价“50”、单据编号“0007171”字样。
正大副食品业主孙某某,在未曾被上海市盐业公司授权委托,个人未曾获得食盐批发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违反了由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和省盐务局、省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第二条,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商店、餐饮单位、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等批发食盐,该批物品被常熟市盐务管理局予以登记保存处理。
在盐改体制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混肴视听,利用民众对法规的不了解,肆意散布“盐业改革了,食盐无序买卖”言论,想捞取不义之财。针对市场这一现象,我局一方面积极宣传新的通告及发改委的意见,另一方面,对市场乱象予以坚决打击,将盐业秩序引向健康、有序竞争之路。(常熟市盐务管理局 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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